
| 索 引 号 | XM00108-12-00-2025-126 | 主题分类 | 产品质量监管信息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 生成日期 | 2025-12-15 | ||
| 标 题: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 ||
2025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查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产品5批次,其中涉及生产企业1批,销售企业4批次池。此次抽查据GB 43854-2024标准要求,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的I2(A)放电、过充电、过放电、外部短路、过流放电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未发现不合格,具体抽查结果详见附件。
消费提示
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相关产品使用的安全角度提出6大建议:
(1)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选购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选购时请认准3C标识,拒绝使用劣质、改装或不合规的电池。
(2)锂离子蓄电池选择注意原车匹配电池规格信息,充电时使用原装充电器,并避免持续长时间充电。
(3)避免暴力使用,使用时避免遭受剧烈的颠簸或碰撞,切勿使用如钉子或其他尖锐物刺穿锂离子电池。
(4)当电池出现鼓胀时,建议停止继续使用,并妥善处理。
(5)电池存放时要注意环境的温度和湿度,建议在温度25℃的环境下保存,注意防潮防湿,定期补电,不要挤压、碰撞。
(6)杜绝危险充电行为,若在充电过程中遇到电池异常情况,如发烫、泄漏或无法充电等,应迅速采取隔离等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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