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XM00108-12-00-2025-131 | 主题分类 | 产品质量监管信息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 生成日期 | 2025-12-15 | ||
| 标 题: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 ||
2025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查了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20批次,涉及20家流通企业的20批次。此次抽查依据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的外壳冲击、跌落、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电气强度、防触电保护、非正常工作、超温保护、过充切断、演示切断、耐热、灼热丝、编码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18批次合格,发现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具体抽查结果详见附件。
消费提示:
1.树立安全消费的观念。通过正规渠道选购正规企业生产的充电器。购买时应主动索要发票。购买整车时,检查充电器是否为原厂充电器,在后期更换充电器时建议优先选购原厂配套充电器。
2.注意定期检查充电器和电池状况,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送修或更换。注意区分锂电池充电器和铅酸电池充电器,根据电动自行车使用的电池型号、电压、电流大小选择合适的充电器,
3.注意安全充电。选择在具有良好通风环境的室外进行充电,注意周围没有可燃物;使用时应避免长时间充电,防止过充。
4.注意“四禁止”。禁止将电动车电池带到家中进行充电;禁止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等公共安全出口进行充电;禁止骑行后立即充电;禁止飞线、私搭乱接线路。
5.注意认证标识。自2025年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应当经过CCC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获证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因此,自2025年11月1起,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均应有CCC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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