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8-19-00-2022-028 | 主题分类 | 其他政府公开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厦市监函〔2022〕29号 |
生成日期 | 2022-03-17 | ||
标 题: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49号 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49号 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市商务局: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引进来、留得住”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根据职责分工,我局为协办单位之一。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企业存续迁移情况是地方营商环境水平、政府服务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政府部门提高行政效率、完善体制机制、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借鉴。我局十分认同相关代表提出的“以技术创新,数据赋能企业‘引进来、留得住’”建议,积极组织各相关业务处室对三条具体建议内容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结合我局工作职能,进行仔细对照,推进工作更好开展。
二、主要措施
根据建议内容,结合机构职能,我局从以下几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做好企业迁移事项登记。我市企业迁移事项已按照“五级十五同”要求与省级标准化目录进行关联绑定,实现企业申请材料标准化、申请条件一致性,迁移事项承诺办理时限为即办。同时,行政许可事项为依申请办理,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迁移申请,将依法准予迁移。
二是做好登记数据收集及研判。及时汇总企业迁移、变更登记数据,定期开展商事主体登记数据分析,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和制定招商政策提供数据参考。
三是配合做好数据挖掘与传输。目前,我局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已对接“厦门市一照一码审批信息共享平台”等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商事主体登记数据实时高效推送。我局也将根据相关部门需求,依法配合做好商事主体登记数据的推送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如我市建立起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建议明确厦门市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名单,我局将继续依法做好市场主体迁移工作并及时通过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向有关部门抄告重点企业迁移信息。
再次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饶满华
联 系 人:叶 旭
联系电话:2392957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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