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8-19-00-2022-034 | 主题分类 | 其他政府公开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文 号 | 厦市监知〔2022〕2号 |
生成日期 | 2022-03-23 | ||
标 题: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关于发放2021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关于发放2021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
根据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认2021年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通知》 (闽知发〔2021〕50号),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被确认为2021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有效期自2021年12月28日至2024年12月27日。
根据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2021年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通过复核的通知》(闽知发〔2021〕51号),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等12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通过复核, 有效期自2021年12月28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具体名单见附件2。
按照《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市监规〔2020〕2号)相关规定,我市对新确认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再次认定,不再给予奖励),每家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共计奖励金额70万元整。
请新确认企业根据明确奖励金额填写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具体模板见附件3),注明“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资金”,务必盖单位财务章或企业公章,由财务主管或负责人对企业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有效,于3月25日17时前邮寄至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新工商大楼1209室,并将附件4和附件5发至指定邮箱,另请各企业联络员加入“省知识产权专员群”(微信)。
各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应按照《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利用、专利权质押、专利保险等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联系人:汤红军 吴鲤源 电话:2699069
邮箱: 153844821@qq.com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新工商大楼1209室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度新确认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
2.2021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通过复核企业
3.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
4.2021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信息汇总表
5.2021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联络员信息统
计表
主办单位: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所有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43号
建议分辨率1024X768,IE8.0以上浏览器,以获得最佳效果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25号 闽ICP备16018877号-3 网站识别号:35020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