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8-19-00-2022-062 | 主题分类 | 其他政府公开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厦市监函〔2022〕55号 |
生成日期 | 2022-05-17 | ||
标 题: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8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8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林秋红代表:
《关于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厦门市预包装冷藏膳食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标准的建议》(第0083号)收悉。现将我局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预包装冷藏膳食作为新兴产业,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和国家标准,本建议聚焦企业食品生产经营需求和市民群众多元化饮食消费需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值得深入学习和研究。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组织相关处(室)和会办单位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开展专题研讨,并于3月8日与人大代表进行当面沟通和交流,邀
请技术专家实地走访调研相关企业,结合部门职责深入研究建议的可实施性。
二、措施与成效
近年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我局始终高度关注预包装冷藏膳食的生产经营情况及食品安全状况,持续推动预包装冷藏膳食生产许可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一)争取政策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制定权限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省级卫健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为此,我局不断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全力争取尽快出台预包装冷藏膳食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及相关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二)开展行业调研。我局多次组织相关处(室)和第三方技术机构到厦门宸香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厦门佰翔空厨食品有限公司、厦门见福连锁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宏远歆福餐饮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现场调研,针对企业提出的预包装冷藏膳食经营发展需求和食品安全管控等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对企业所申请产品生产许可的相关情况作详细说明,为企业答疑解惑。
(三)提供技术指导。组织食品生产许可审评专家实地走访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为企业介绍和解读北京、天津、上海等直辖市的预包装冷藏膳食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改进和优化生产经营条件的建议,为企业下一步制定质量控制文本、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提供技术参考。
三、下一步工作
预包装冷藏膳食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型食品产业,由于该类产品属即食冷加工产品,须全程冷链贮存、运输和销售,如果没有进行全过程严格管控,极易导致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风险严控、包容审慎、服务企业的原则,继续加强与省市场监管局的沟通,强化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信息交流,全力支持企业食品安全管控和发展壮大的需求,坚守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加强帮扶指导,优化企业经营模式。针对我省暂无预包装冷藏膳食生产许可审查规范的情况,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帮扶指导。通过引导企业申请中央厨房、集中用餐配送单位等食品经营许可、开展预包装冷藏膳食食品安全风险评价等,帮助企业拓展产品销路,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待我省出台预包装冷藏膳食生产许可审查政策后,我局将立即组织开展相关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审评工作,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探索先行先试,推动建立团体标准。针对我省暂无预包装冷藏膳食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情况,鼓励行业协会发挥示范带动效应,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工作,推动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出台我市冷藏膳食产品团体标准和预包装冷藏膳食生产经营卫生规范团体标准,有效补齐标准短板、填补标准空白,为企业下一步申请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做好铺垫,切实把紧把好食品安全关。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饶满华
联 系 人:周圣男
联系电话:2206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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