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8-19-00-2022-063 | 主题分类 | 其他政府公开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厦市监函〔2022〕56号 |
生成日期 | 2022-05-17 | ||
标 题: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9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9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张洪明等代表:
《关于提升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检验能力的建议》(第0097号)建议收悉,我局为该建议的主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作为建议的主办单位,我局高度重视,在听取协办单位的办理意见和市特检院的意见后,对建议内容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指定相关处室具体负责,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负责同志于4月24日将本建议的办理情况与委员交流汇报。
二、措施与成效
2022年2月7日,在庄荣良副市长带队调研市特检院时,我局将提升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检验能力建设向市领导做了专题汇报,并由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研究我市市场监管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会议纪要》,明确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检验能力建设。同时,我局将该项工作列入2022年工作任务,分管副局长还带队到市政府专题汇报,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全力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检验能力建设。
(一)关于增加检验监管人员问题。在未增加人员编制前,先行招聘编外人员,加强现有人员培训取证工作,以弥补检验人员不足的短板。
(二)关于加大财政投入。目前,市特检院最新的分配政策为2021年制定的,经费回拨比例由65%;我局已将提高经费回拨比例的问题向市政府练更生副秘书长、人大财经委进行了汇报沟通,并准备向财政局申请,争取将经费回拨比例适当提高,以满足新增人员和购置急需检验仪器设备的需要。
(三)关于加强检验能力建设。已明确建设“公用管道安全”“无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的建设目标,并开展无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仪器选型工作。
(四)关于办公和实验室场地问题。经过前期调研考察,已制定相应搬迁扩建方案,拟将原思明区工商局企业服务中心作为特检院搬迁新址,目前正积极落实协调办理产权等相关手续,同时完成副楼测绘工作。拟在同安选址,建设“公用管道安全实验室”。
三、下一步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增加编制和资金回拨比例,全力推进市特检院整体搬迁,加强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检验能力建设,为我市特种设备安全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感谢对特种设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饶满华
联 系 人:黄 杰
联系电话:2699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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