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8-19-00-2022-097 | 主题分类 | 其他政府公开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文 号 | 厦市监知保〔2022〕9号 |
生成日期 | 2022-07-22 | ||
标 题: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2022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2022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
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创新驱动和强市战略,营造公平公正知识产权营商环境,降低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成本,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主动保护意识,鼓励创新主体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合法维权行动和维权专家及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服务,根据《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市监规〔2020〕2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于近期组织2022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实行独立核算且在相关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包括分支机构)、在厦国有事业性质科研院所和厦门市户籍居民。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信用主体除外。
(二)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结案且未再次提起诉讼请求以及未获得过资助的胜诉生效案件当事人。
(三)提供知识产权免费服务的知识产权专家或者公益法律援助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维权工作站。
(四)所涉资助事项时间范围: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8月20日前
三、申报方式
通过登录厦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网站在线业务——维权援助模块进行网上申报。登陆网址:
http://www.xm12330.com/view/pc/rights_assistance.html。
四、申报材料要求
网上申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资助的单位或个人,按照系统操作提示填报相应内容和上传下列加盖申报主体公章的扫描资料:
(一)《厦门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补助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或个人身份证;
(三)专利证书及文本;
(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五)信用承诺书;
(六)相关专利维权资料,含:维权项目事由资料、维权合同原件、案件行政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支出的费用清单(仅含公证费、证据保全费、无效宣告受理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七)提供知识产权免费服务或公益法律援助的相关证明材料:专家身份证明、免费提供咨询来源(咨询方盖章)及咨询意见(咨询方盖章、专家签字或盖章)、提供公益法律援助服务的项目来源及服务结果材料(双方单位证明,含照片证明)
以上申报材料请于申报截止日前网上完成,逾期不予受理。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材料审核不合格的申报单位或者个人,不予补助。
五、补助标准
根据《办法》第三章第八条的规定: 对在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胜诉的本市当事人,根据生效的行政裁决或司法判决等法律文书,按核定后的公证费、证据保全费、无效宣告受理费、诉讼费、律师费等实际总支出额,给予不超过50%的维权资助,其中律师费每个项目不超过2万元,单项援助最高5万元,同一当事人每年国内维权案件资助最高20万元、国外维权案件资助最高50万元。
根据《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的规定:为本市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维权及纠纷调处免费提供专业咨询、侵权判定意见及参与纠纷调解的本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的专家,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每人每次补助不超过1000元;为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及个人涉及专利、注册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纠纷、诉讼等免费提供公益法律援助的本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每年每项补助不超过1万元。
专此通知。
附件:1.厦门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补助申请表
2.信用承诺书
(联系人:知识产权保护处 徐卫忠 电话:5327607 吴云玲 电话:5077162)
附件1
厦门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补助申请表
年 月 日
申请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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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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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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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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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或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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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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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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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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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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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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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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Δ咨询或公益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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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维权 援助事项 (勾选)
申请维权 援助事项 (勾选) |
一、专项智力援助服务 □1.提供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参考意见; □2.对重大和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与争端的解决提供咨询意见; □3.对疑难知识产权案件、滥用知识产权和侵权诉讼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4、对大型体育赛事、文化活动、展会、博览会知识产权保护事项,组织提供法律状态查询及侵权判定咨询等服务。 二、资金援助服务 □1.对在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胜诉的本市当事人,提供知识产权维权资金援助; □2.为本市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维权及纠纷调处免费提供专业咨询、侵权判定意见及参与纠纷调解的本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的专家,提供资金补助; □3.为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及个人涉及专利、注册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纠纷、诉讼等免费提供公益法律援助的本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提供资金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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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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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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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 ”为胜诉单位资金补助申报必填项,“Δ”为智力援助服务资金补助申报必填项 |
附件2
信 用 承 诺 书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报人 郑重承诺:
此次申报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项目,符合申报条件,所报送的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查有虚假不实之处,一是全额退还贵局的援助资金,二是自愿接收信用联合惩戒,三是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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