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08-19-00-2022-114 主题分类 其他政府公开信息
发布机构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文 号 厦市监知〔2022〕23号
生成日期 2022-09-21
标 题: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贴 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贴 申报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贴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1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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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引导鼓励我市企业、高等学校、科研组织和专利代理机构落实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0号)、《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市监规〔20202号),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202171日至20221031日期间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或者《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贯标认证,且认证证书处于有效状态、认证地址为厦门地区地址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组织和专利代理机构。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企业须拥有自主研发的有效专利10件(含)以上或发明专利3件(含)以上,并组织申报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公共平台网址:www.zlcp.org.cn,本年度申请备案截止日为2022930日)

(二)20211111日(含)之后通过首个认证周期年度审核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组织和专利代理机构。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还需组织申报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公共平台网址:www.zlcp.org.cn,本年度申请备案截止日为2022930日)

二、补贴标准

202171日至20221031日期间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或者《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认证的单位,给予首次认证发生的认证费用补贴;对20211111日(含)之后通过首个认证周期年度审核的单位,给予首个认证周期年度审核的认证费用补贴,每家首次认证费用和年度审核费用补贴累积总额度最高可达5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厦门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规范》首个认证周期认证工作补贴申请表(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

(二)贯标首次认证证书和年度审核合格通知书复印件;

(三)自主研发授权专利列表及证书复印件(企业提供);

(四)贯标首次认证合同书复印件;

(五)贯标首次认证和年度审核发票及银行转帐回单复印

件;

(六)企业组织申报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凭据;

(七)信用承诺书(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登录i厦门(https://www.ixiamen.org.cn/)进行注册申报(登录i厦门>>领域专题>>i财政>>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立即访问>>法人帐号注册登录),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111日。

(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初审。

(三)通过初核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一份),于2022118日前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注:纸质材料需胶装成册,并按要求盖公章、骑缝章)。

(四)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申报单位材料、信用以及认证机构资质进行核查,并确定具体补贴金额。

(五)申报单位贯标认证费用拟补贴情况经市市场监管局会议研究确定后,在局网站进行公示。

(六)公示无异议,由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发文,并在申报单位提交收据后,发放贯标认证补贴。

五、有关要求

(一)逾期未网上申报或者未提交纸质材料的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补贴。

(二)单位存在串通套利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列入知识产权诚信黑名单,并取消补贴资格或追缴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王贻林 吴鲤源,联系电话:2699069,地址:湖滨南路43号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大楼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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