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8-01-03-2023-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政府公开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文 号 | 厦市监知〔2023〕2号 |
生成日期 | 2023-01-11 | ||
标 题: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确认2022年度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及发放配套奖励经费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确认2022年度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及发放配套奖励经费的通知 |
各相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厦市监知〔2022〕21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市局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会议研究并向社会公示,认定厦门宝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为2022年度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有效期自2022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29日。
相关企业要以获评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为契机,根据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积极参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部署开展的各项知识产权工作,持续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和实施,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知识产权强企发展目标,为厦门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按照《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市监规〔2020〕2号)相关规定,对新认定为2022年度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每家企业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颁发“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牌匾。请相关企业填写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附件2),并将收据(加盖公章或财务章)于2023年1月16日前邮寄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邮寄地址:湖滨南路43号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大楼1209室,联系电话:2699069。
附件:1.2022年度厦门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
2.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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