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8-01-03-2023-017 | 主题分类 | 其他政府公开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厦市监法〔2023〕6号 |
生成日期 | 2023-05-31 | ||
标 题: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
现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2023年厦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全系统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总目标、总方向、总要求,谋划、推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贯走深走实。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学习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不断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和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切实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着力提升全市市场监管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一)强化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制度,着力提升“关键少数”自觉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着力示范带动全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市场监管全面依法监管和治理。切实增强执法人员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与执法水平。
(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等制度,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讲座等活动。利用好网络学习平台,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的在线学习。落实国家总局和市委组织部干部在线学习工作部署,确保每年干部在线学习人均50小时以上。充分利用培训超市平台,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培训超市的专题培训,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能力和素质。
(三)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规范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加大普法力度,营造法治宣传的浓厚氛围
(一)健全法制宣传工作机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和《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的要求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继续把宣贯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市场准入相关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改革创新,守牢安全底线。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共建大保护格局。适应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大力宣传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优化高质量发展环境。
(二)拓展法治宣传途径。结合“谁执法谁普法”,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按照《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要求,每个责任单位年度内至少开展一场活动。继续开展每月一期的“市监法治讲堂”活动。举办第二届“市监说法”辩论赛。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安全用药月活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重要活动,大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和业务知识。充分运用“厦门市市场监管”“食安厦门”等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以案释法,适时发布重大典型案件,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性,持续不断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四、坚持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常抓不懈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法治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体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将宪法的学习宣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党委(党组)中心组开展宪法学习活动每年不少于一次。积极参与“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宣传。结合日常法治宣传工作,统筹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做好日常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二)突出宣传民法典,结合工作开展民法典学习和宣传。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营造民法典学习宣传的良好氛围。围绕市场主体及消费者、质量基础设施及质量监管、合同监管、知识产权、价格等方面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五、认真做好中期评估工作,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落实
对照《八五普法规划》中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典型,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认真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工作,努力推进“八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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