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8-19-00-2024-060 | 主题分类 | 其他政府公开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厦市监公告〔2024〕4号 |
生成日期 | 2024-07-02 | ||
标 题: | 关于依法停用、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 | ||
内容概述: | 关于依法停用、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 |
相关单位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2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逾期无异议设备将进行停用或注销处理。停用设备如需重新启用,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自行检查,并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如已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先申请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办理启用手续。注销设备的原使用登记表、使用登记证及使用标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车牌将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思明区湖滨南路43号
联系电话:0592-2699838
附件:1.拟公告停用特种设备清单
2.拟公告注销特种设备清单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7月02日
主办单位: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所有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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