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08-19-00-2024-064 主题分类 其他政府公开信息
发布机构 文 号 厦市监函〔2024〕94号
生成日期 2024-07-19
标 题: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110号提案 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内容概述: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110号提案 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110号提案 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7-19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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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岱委员:

  《引导临期食品市场规范化发展的建议》(第20244110号)提案收悉,该提案由我局主办,民政局会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妥善处理临期食品,对于防止粮食浪费、降低商家损失、减少碳排放具有重要意义。收到该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提案委员、民政局沟通,针对提案中指出的相关意见建议,研究采取更实的举措,进一步加强临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措施与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相关机制。《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对临期食品的管理已有相关规定,其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集中存放、陈列、销售,并在显著位置提示。今年,我局联合食品安全联合会、相关高校探索出台临期食品相关团体标准,目前已经形成征求意见稿,拟提请供厦食品标准评审会通过后向社会发布,以期引导经营者做好临期食品规范管理。

  二是压实食安主体责任。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综合运用检查、指导、宣传等多种方式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集中存放、陈列、销售,并在显著位置提示。同时,畅通12315、12345等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群众监督,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临期食品利用。2019年以来,我局联合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镇街等部门,发动爱心企业创新临期食品处理方式,建立了厦门市“爱心食物银行”,搭建起临期食品向困难群体流通的渠道。我局将该项工作作为助推党建、践行初心的的有力抓手,开发使用 “厦门爱心食物银行信息管理系统”,确保阳光捐赠;确立抽检合格备份样品的长期捐赠机制,积极协调政协、慈善总会、街道等多部门志愿者共同持续开展爱心捐赠活动,确保捐赠、登记、分发等环节管理规范、公开、可查、可控。目前,项目已覆盖17个镇街,累计发放临期食品价值超300万元,在防控食品安全隐患的同时,变浪费为慈善,实现了多方共赢,响应了党和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号召,以实际行动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成为全国反食品浪费的典范,被人民网、中国文明网、央视《法治深壹度》等媒体报道和转载;2021年8月,在全省第四届“善行八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中获评优秀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动临期食品相关团体标准的出台和落实,强化日常监管,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临期食品经营行为;进一步鼓励、引导更多慈善组织参与临期食品处理工作,共同推动临期食品市场健康发展;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临期食品宣传引导,使消费者对临期食品有正确了解和认识。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李加明

  联 系 人:陈晔

  联系电话:2204717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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