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8-01-03-2025-004 | 主题分类 | 其他政府公开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厦市监公告〔2025〕1号 |
生成日期 | 2025-03-11 | ||
标 题: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殡葬领域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公告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殡葬领域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公告 |
一、抽查对象
殡葬中介服务机构、用品销售点、用品供应商(以下简称“殡葬监管对象”)。
二、抽查方式及抽查比例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结合各辖区实际情况,各区市场监管局从各自辖区注册登记的殡葬监管对象中,分别按照不少于15%的比例进行抽查,并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开展重点检查。
三、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省、市发布的规范治理殡葬经营主体等相关文件。
四、主要检查项目
重点检查2022年以来殡葬监管对象的经营情况,并对重大问题进行追溯。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一)销售殡葬用品或提供殡葬服务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未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优惠政策等价格信息,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殡葬用品或提供殡葬服务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行为。
(二)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者被比较价格,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提供殡葬服务收费或销售殡葬用品的行为。
(三)在提供“一条龙”等殡葬服务或销售殡葬用品时,将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谎称为政府定价的项目的行为。
(四)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的行为。
(五)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的行为。
(六)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的行为。
(七)销售殡葬用品时,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八)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行为。
(九)以搭配、组合等方式提供殡葬商品或者服务时,没有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的行为。
(十)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
(十一)与丧属等合同相对方订立合同时,利用格式条款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加重丧属等合同相对方责任、排除或者限制丧属等合同相对方权利的行为。
(十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五、检查方式
市市场监管局将随机抽派执法人员对被抽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抽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
六、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将在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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