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8-19-00-2025-054 | 主题分类 | 其他政府公开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厦市监函〔2025〕24号 |
生成日期 | 2025-03-20 | ||
标 题: |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8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8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我局作为《关于在我市率先创建推行购房冷静期制度示范区的建议》(第0188号)的协办单位,立足职能积极作为,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根据代表“关于在我市率先创建推行购房冷静期制度示范区”的工作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相关业务处室对建议内容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工作职能,进行仔细对照,推进工作更好开展。
二、措施与成效
近年来,我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统筹、突出重点、预防为主、严惩违法”的原则,切实加强房地产宣传营销行为
的监督管理和规范引导,持续加大对广告宣传相关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一)加强广告内容监测监管。2024年共监测15家市属传统媒体广告61.5万条次,0.01%低违法率运行;承办总局、省局广告监测平台流转线索955条次;查处广告违法案件223起,罚没款105.7万元,其中房地产相关案件6起,罚没款5.33万元。我市广告市场秩序保持良好运行。
(二)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厦门市房地产广告合规指引》的普法宣传,开展约谈提醒,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引导规范相关宣传推广行为。及时核查涉及房地产虚假宣传的投诉举报件,经查较大部分为合同纠纷,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理性维权,精准反映诉求。
(三)加强部门协作联动。配合住房管理等部门共同加强商品房预售项目交付样板间宣传行为规范管理,房地产联合执法检查中督促开发商做好相关信息公示工作;根据规划、市政、教育等部门通报的相关配套设施规划信息,针对性地开展房地产广告宣传专项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依法履职履责,持续加大对房地产广告宣传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黄立红
联 系 人:连 芳
联系电话:2220962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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