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8-19-00-2025-022 | 主题分类 | 其他政府公开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厦市监函〔2025〕28号 |
生成日期 | 2025-03-26 | ||
标 题: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0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0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厦门市住建局:
市十六集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关于对加装电梯出台相关标准的建议》(第0203号)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办理工作背景
我市较早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并出台《厦门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予以规范,积极推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二、 措施与成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增设电梯应当依法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并办理使用登
记;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负责履行安全管理义务,并委托有资质单位依法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增设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结合常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依法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安装监督检验和使用管理等安全主体责任。2023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依法对580台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安装监督检验,并督促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证;积极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强化电梯使用安全管理,配备配齐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我局认为,代表提出的建议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近年来,我局多次配合贵单位开展《指导意见》修订工作,后续,我局将继续积极配合贵单位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规范标准制定工作。同时,我局已出台《厦门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如贵单位开展增设电梯相关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可以参考使用。
三、 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持续强化增设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按照《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积极推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并与贵局保持沟通对接,积极配合做好出台增设电梯相关标准有关工作。
领导署名:何招发
联 系 人:何华良
联系电话:2699842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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