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8-19-00-2025-067 | 主题分类 | 其他政府公开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厦市监函〔2025〕37号 |
生成日期 | 2025-04-25 | ||
标 题: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2190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2190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市卫健委:
《关于推进厦金“同城生活圈”卫生健康融合发展的建议》(第20252190号)提案收悉。我局为该建议的会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关于提案中的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集相关业务处室对提案内容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形成答复意见,并将答复意见与提案联系人进行了电话沟通。
二、当前情况及措施与成效
经认真研究提案,与药品监督管理相关联的问题如下:探索在厦金口岸区域设立医药服务点,邀请符合条件的金门诊所、药店前来开设取药点,方便在厦门工作生活的金门居民用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个人自用携带入境少量药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进出境人员随身携带的个人自用的少量药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厦金口岸区域为海关监管区域,在口岸区域设立医药服务点或取药点首先需满足海关相关政策要求。
三、下一步举措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监管职能做好入境后药品质量监管工作,并协助海关做好相关入境药品用于特定人员自用而非对外经营销售牟利,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用药质量安全可及,助推厦金“同城生活圈”卫生健康融合发展。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何清杭
联 系 人:李 剑
联系电话:2215236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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