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8-19-00-2025-080 | 主题分类 | 其他政府公开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厦市监函〔2025〕52号 |
生成日期 | 2025-04-29 | ||
标 题: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157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157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市商务局:
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关于完善互联网家政服务行业法律保障的建议》(第20254157号)提案收悉,我局为提案的会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国社会正在步入家庭小型化的时代,发展家政服务业对促进消费、改善民生、扩大就业有着重要意义。该提案提出明确家政服务标准规范,促进家政服务产业提质扩容,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建议。
二、措施与成效
我市在推进标准化工作方面,2020年出台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进一步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厦府办规〔2020〕15号),鼓励本市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修订。2022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有关工作的意见》(厦市监规〔2022〕1号),鼓励本市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制定团体标准,符合地方标准制定要求的可积极采信为市地方标准。同年,我市印发《厦门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意见》,提出要推动制定家政领域标准,满足市民中高端生活品质,提升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标准化。
在明确家政服务标准规范方面,2023年厦门市成立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家政领域标准化工作。目前已经发布家政领域的地方标准8项,另有4项家政领域地方标准在研。
在价格行为合规指导方面,我局与市家庭服务协会和部分家政服务企业围绕家政服务机构在网络平台提供家政服务项目、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开展座谈,针对家政服务网上标示可能存在的价格行为问题,向经营者宣传价格法规政策,提出合规建议,送达提醒告诫书。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啄木鸟”平台问题,联合市商务局约谈该平台在厦企业,并对平台和企业提出了规范价格行为的四点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大力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家政服务领域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参与家政服务领域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结合日常监管,持续督促互联网家政服务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对发现的违法价格行为线索依法予以处置。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何清杭
联 系 人:史婉慧
联系电话:2699836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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