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8-19-00-2025-101 | 主题分类 | 其他政府公开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厦市监函〔2025〕76号 |
生成日期 | 2025-05-08 | ||
标 题: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99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99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贾丽代表:
《关于加强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管理的建议》(第0299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局和市住建局分办,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办理工作背景
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有助于提升小区居住品质,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第0299号建议分析了我市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使用维护管理等工作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并为加强加装电梯管理提出了三个建议,所提建议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前瞻性。收到
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针对相关建议事项,积极与您沟通,听取您的意见,研究采取更实的举措,持续加强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安全监管,积极推动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责任。
二、 措施与成效
(一)明确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积极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维保单位或者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电梯。自2024年3月以来,将新加装电梯委托管理情况纳入安装监督检验项目,明确住宅小区新加装电梯必须有委托管理单位,截止目前,完成住宅小区新加装电梯监督检验297台,均按要求落实委托管理。对登记在个人名下的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结合电梯年度定期检验工作,开具问题整改通知,督促指导加装电梯委托管理,截止目前已有334台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维保单位等管理电梯。
(二)压实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2025年,我局组织开展电梯安全提升年专项行动,督促电梯使用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并将加装电梯使用单位纳入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强化电梯使用安全管理,配备配齐电梯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加强电梯安全综合治理。一是推动实施电梯安全保险,积极鼓励引导电梯使用单位或维保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险,全市已有3.3万余台电梯投保,占比超过50%。针对电梯维保、维修类保险市场接受度较低的情况,在湖里区试点探索电梯安全综合保险,积极引导相关保险机构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探索建立“保险+服务”市场化机制。二是积极开展电梯安全宣传,鼓励电梯维保单位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活动,2024年全市电梯维保单位开展电梯安全宣传300余次,积极向广大业主普及安全知识。
三、 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持续强化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安全监管,积极推动加装电梯业主通过委托管理等形式,进一步明确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压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加强电梯安全综合治理,积极探索创新加装电梯安全管理机制,提升加装电梯安全运行水平。
领导署名:何招发
联 系 人:何华良
联系电话:2699842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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