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8-01-01-2025-003 | 主题分类 | 其他政府公开信息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厦市监综〔2025〕9号 | |
生成日期 | 2025-08-12 | ||
标 题: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各区局,各直属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8日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充分激发民营企业活力,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深化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出台《厦门经济特区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规定》,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推动市场准营相关行政审批更加便企高效。
2.实行统一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非禁即入”等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健全壁垒线索统一归集、核查处置、整改反馈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
3.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深化企业开办、变更、注销、迁移“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改革,实施代位注销,进一步降低市场进入和退出成本。探索以“企业码”归集证照监管信息,实现电子营业执照一码通查。深入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加大“个转企”改革便利服务力度。
4.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常态化开展全市公平竞争审查抽查,破除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各种障碍。推进重大政策措施会同审查,健全第三方独立审查机制。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涉嫌垄断违法行为调查工作。深入推进建设“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工作。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二、提高助企政策精准度
5.加速信用修复。升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结合总局评价体系和地方特色指标,实现信用风险分级分类评价。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实施企业信用“即申即解”快速修复。优化年报系统功能,开展全国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创新试点工作。
6.支持融资增信。完善政、银、企协作对接机制,推广质量信贷产品“鹭质贷”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普及全流程无纸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推动信用核查嵌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加强质量、知识产权和信用赋能,助力民营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7.加强合规助企。持续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反垄断审查合规辅导中心建设工作,为头部民营企业经营者集中申报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总结、推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优秀合同管理经验,制定相关标准,提升民营企业合规意识。落实广告产业“组合式”助企政策,提升广告行业监管和发展水平。探索数字广告赋能实体经济及地方特色产业融合发展。
8.优化惠企政策直达。发挥“e鹭协同”、知识产权等服务平台作用,加强优质服务资源对接,拓展各类优惠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范围。制定涉企政策过程中,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议。
9.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充分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开展政企座谈、银企对接、“问情服务”、普法培训等活动,畅通民营企业政策宣导与诉求响应双向渠道。成立“小个专网”党委,指导“小个专网”党组织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三、构建集成服务矩阵
10.深化产业强链。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综合运用质量政策工具,助力重点、特色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持续深化计量技术特派员服务机制,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提升重点产业链相关民营企业计量能力水平。
11.实施标准化战略。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提升标准话语权。支持民营企业及时将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鼓励争当企业标准“领跑者”和标准创新型企业,积极承担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提高创新活力。支持成立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动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
12.引领质量提升。实施政府质量奖三年滚动培育计划。持续推进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深入开展“提质强企”质量技术帮扶活动。引导企业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全方位推动提升企业管理和产品质量水平。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供厦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和“鹭品”评审,促进食品安全规范提升。
13.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面向民营企业培育国家级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鼓励重点产业链民营龙头企业积极实施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等项目,强化知识产权布局,提升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引导民营企业密切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采用转让交易、开放许可、作价入股、共有实施等方式,加速知识产权转化及产业化。
14.强化技术支撑。加快推进市食药检院扩建暨医疗器械检测中心项目建设。鼓励“智能医疗器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第三方检测机构和企业建设的检测机构开展资质扩项,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检验检测服务。推广食品生产企业共享实验室,助力民营企业降本增效。
15.引导平台助企。积极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发挥流量作用,探索创新扶持方式,支持帮扶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综合运营能力和发展水平,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
四、强化法治服务保障
16.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动态升级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闭环式管理模式。落实行政处罚“两张清单”制度,以服务型执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17.维护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投诉举报处置机制,深化对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综合治理。健全异地涉企协助办理工作机制,审慎办理异地各类市场监管领域涉企协助信息的协作请求,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18.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产业领域民营企业提供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完善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等协同工作机制,强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构能力建设,为民营企业提供纠纷多元高效化解服务。深化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依托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厦门分中心,为民营企业出海提供预警、响应、援助等服务。
19.推进高效协同检查。建立执法人员信用记录和信用承诺制度,全面推行“信用+风险”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推动各行业领域制定“白名单”对象清单和“无事不扰”事项清单,实施差异化的检查频次和抽查比例。推广使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非现场核查,建立精简统一高效协同检查模式。
20.加强涉企收费监督。聚焦重点领域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深化收费监测点建设,靶向治理重复、强制收费等问题,持续推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切实为企业减负降本。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本措施实施后,如具体条款遇有关政策修改,则适用修改后的政策;遇有关政策废止,则该条款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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