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08-35-00-2022-013 主题分类 药品和化妆品监管
发布机构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9-26
标 题: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飞行检查结果公告(2022年第12号)
内容概述: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飞行检查结果公告(2022年第12号)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飞行检查结果公告(2022年第12号)
发布时间:2022-09-26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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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920日,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厦门康鸿莱药业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现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企业注册地址

飞行检查时间

不合格项目情况

检查结论

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商业街2期一楼39-40室

2022年920

严重缺陷2项,主要缺陷7项,一般缺陷2

严重违反GSP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陈美华

石丽晖

石丽晖

飞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企业未依法依规经营,未遵守疫情防控有关管理要求,现场查看企业《店堂消杀记录》及《营业人员体温测量登记表》,均未见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石丽晖的相关记录;企业销售感冒清热胶囊、布洛芬缓释胶囊、复方氨酚烷胺片、感冒灵颗粒、连花清瘟胶囊“四类”药品未在“电子健康卡管理系统”登记。企业未具有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管员、执业药师石丽晖已离职,但企业仍未主动变更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管员;查看企业2022年9月13日的培训档案,培训主讲人、记录人仍为石丽晖。检查现场无法提供2019年度以来《员工个人培训档案》、《培训实施记录表》。企业未按新版《药品管理法》,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文件。企业个别经营数据不准确。企业部分药品未按储存条件储存。

处理措施

厦门康鸿莱药业有限公司上述行为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我局决定对该企业立案调查。企业目前已停止药品经营并表示待市场监管部门确认整改完成、符合GSP后恢复经营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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