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08-35-00-2022-016 主题分类 药品和化妆品监管
发布机构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12-05
标 题: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飞行检查结果公告(2022年第15号)
内容概述: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飞行检查结果公告(2022年第15号)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飞行检查结果公告(2022年第15号)
发布时间:2022-12-05 14:32
字号: 分享:
 20221128日,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厦门怡鑫堂大药店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现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企业注册地址

飞行检查时间

不合格项目情况

检查结论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珩崎一里31号

2022年11月28

严重缺陷1项,主要缺陷5项,一般缺陷2

严重违反GSP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张春花

  张春花

张春花

飞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企业未依法依规经营,未遵守疫情防控有关管理要求,抽查、核对企业近期计算机系统药品销售记录与“电子健康卡管理系统”,多次销售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7:1)、复方感冒灵颗粒、连花清瘟颗粒等“四类”药品未登记购买解热镇痛和止咳类药品患者信息;《店堂消杀记录》仅登记至2022年10月6日;《员工健康状况(体温)记录》仅登记至2022年11月17日。企业个别经营数据不完整、不准确,如感冒灵颗粒,计算机系统中库存82盒,实际库存89盒企业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继续培训,查看企业2022年度《培训档案》,员工培训记录仅登记至9月13日。企业个别药品未按储存条件进行储存,如金银花露摆放在常温区现场温度25

处理措施

厦门怡鑫堂大药店有限公司上述行为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我局决定对该企业立案调查。企业目前已停止药品经营并表示待市场监管部门确认整改完成、符合GSP后恢复经营药品。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所有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43号

建议分辨率1024X768,IE8.0以上浏览器,以获得最佳效果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25号 闽ICP备16018877号-3 网站识别号:35020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