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不合格食品处置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生成日期 | |||
标 题: | 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不合格食品(53°台湾高粱酒)核查处置情况公示-民兴(风险监测)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不合格食品(53°台湾高粱酒)核查处置情况公示-民兴(风险监测) |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厦门市同安民兴酿酒有限公司,产品名称:53°台湾高粱酒,产品批号:2018-04-03,不合格项目: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18年11月08日,同安区大同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同安民兴酿酒有限公司(被核查处置单位)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厦门市同安民兴酿酒有限公司生产批次为2018-04-03的53°台湾高粱酒产品共50件,已销售50件,召回21件。当事人已按规定暂停销售和使用不合格产品,自行停产整改,并发布召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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