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不合格食品处置
发布机构 文 号
生成日期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414)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414)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414)
发布时间:2024-10-22 08:21
字号: 分享: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414

 

1.厦门穿越集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餐杯

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测,厦门穿越集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餐杯,消毒日期为2024年7月17日,不合格项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8月2日收到检测报告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厦门穿越集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

不合格原因可能是洗消不到位,经营者将严格按规范要求清洗消毒。

2.厦门成弘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辣椒粉

经福建赛福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厦门成弘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辣椒粉,购进日期为2024年6月27日,不合格项胭脂红。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8月5日收到检测报告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厦门成弘达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和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经查,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该批次不合格产品购进5kg,已销售5kg,无库存

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导致的,经营者将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力度,严把进货关。

3.厦门市思明区会民羊肉汤餐饮店使用的餐碗

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测,厦门市思明区会民羊肉汤餐饮店使用的餐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7月17日,不合格项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8月2日收到检测报告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厦门市思明区会民羊肉汤餐饮店进行了执法检查,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

不合格原因可能是洗消不到位,经营者将严格按规范要求清洗消毒。

4.厦门集正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青葱荷兰豆

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测,厦门集正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青葱,购进日期为2024年7月3日,不合格项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销售的荷兰豆,购进日期为2024年7月9日,不合格项吡唑醚菌酯、多菌灵。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8月5日收到检测报告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厦门集正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和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经查,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购进青葱421kg,已销售421kg,无库存购进荷兰豆18kg,已销售18kg,无库存。

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养殖环节原因,经营者将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力度,严把进货关。

5.厦门永辉商业有限公司祥和超市销售的荷兰豆(精品)

经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厦门永辉商业有限公司祥和超市销售的荷兰豆(精品),购进日期为2024年7月12日,不合格项多菌灵。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8月7日收到检测报告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厦门永辉商业有限公司祥和超市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和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经查,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购进15kg,已销售15kg,无库存。

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养殖环节原因,经营者将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力度,严把进货关。

6.厦门市第二幼儿园使用的餐盘

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测,厦门市第二幼儿园使用的餐盘,消毒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不合格项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检测报告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厦门市第二幼儿园进行了执法检查,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

不合格原因可能是洗消不到位,经营者将严格按规范要求清洗消毒。

7.厦门佳购商贸有限公司仙岳店销售的大葱

经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厦门佳购商贸有限公司仙岳店销售的大葱,购进日期为2024年7月10日,不合格项噻虫嗪。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8月8日收到检测报告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厦门佳购商贸有限公司仙岳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和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经查,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购进15kg,已销售15kg,无库存。

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养殖环节原因,经营者将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力度,严把进货关。

8.厦门市思明区张晨静旺便利店采购的大乌鱼(黑鱼)

经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厦门市思明区张晨静旺便利店采购的大乌鱼(黑鱼),购进日期为2024年7月18日,不合格项呋喃唑酮代谢物(AOZ)。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8月14日收到检测报告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厦门市思明区张晨静旺便利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和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经查,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购进5.5kg,已销售5.5kg,无库存。

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养殖环节原因,经营者将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力度,严把进货关。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所有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43号

建议分辨率1024X768,IE8.0以上浏览器,以获得最佳效果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25号 闽ICP备16018877号-3 网站识别号:35020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