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8-04-01-2022-005 | 主题分类 | 法治工作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厦市监法〔2022〕6号 | |
生成日期 | 2022-06-14 | ||
标 题: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厦市监法〔2022〕6号
各区局,各直属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
2022年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展规划,进一步增强全系统依法行政理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根据《2022年厦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增强法治观念,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
(一)突出政治引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贯走深走实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收听收看相关主题宣讲活动。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市场监管全面依法监管和治理。切实增强执法人员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与执法水平。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目标管理体系,抓住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这个关键,依照规定对领导干部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察。
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的在线学习。落实国家总局和市委组织部干部在线学习工作部署,确保每年干部在线学习人均80小时以上。充分利用培训超市平台,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培训超市的专题培训,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能力和素质。
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规范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二)围绕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深入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围绕市场监管职能开展专项培训,加强全系统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市监法治讲堂”活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围绕《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广告监管等法律法规,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举措、互联网监管、标签标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业务知识,以法律法规为切入点,通过邀请专家讲课、组织专题讲座、以案释法等形式,引导领导干部学好岗位涉及的法律法规,明确权责,提高全系统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运用水平。
面向新招(录用)公务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新录用执法人员参加申领厦门市行政执法证的通用法律法规培训及考试。按照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证注册考试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统一考试。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加大普法力度,营造法治宣传的浓厚氛围
(一)健全法制宣传工作机制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和《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的要求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市局各相关业务处室要主动承担起所监管行业的普法宣传工作,针对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执法实践,锁定不同阶段的宣传主题、宣传重点,确保法治宣传工作扎实有成效。
(二)拓展法治宣传途径
结合“谁执法谁普法”,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按照《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要求,每个责任单位年度内至少开展一场活动。大力开展“智慧普法”“精准普法”,充分运用“厦门市市场监管”“食安厦门”等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以案释法,适时发布重大典型案件,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性,持续不断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10.14”世界标准日、食品安全宣传月、药品安全宣传月、产品质量月等特殊纪念日,开展专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三、坚持宪法精神宣传教育常抓不懈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法治精神
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体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重点学习宪法修正案(2018年)及相关知识,将宪法的学习宣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党委(党组)中心组开展宪法学习活动每年不少于一次。
(二)认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宣传
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管理对象的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宪法日”宣誓活动。结合日常法治宣传工作,统筹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动贡献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同时做好日常宪法的宣传教育。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结合工作开展民法典学习和宣传
结合“市监法治讲堂”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讲授民法典相关知识。按照上级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营造民法典学习宣传的良好氛围。
四、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一)在法治实践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通过坚持严格执法,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识,促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例引领法治风尚的作用,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积极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
按照工作职责,落实我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尽可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引导人们理性平和协商解决矛盾纠纷。
(三)推动法治文化理念深入人心
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制素养。推动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主办单位: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所有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43号
建议分辨率1024X768,IE8.0以上浏览器,以获得最佳效果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25号 闽ICP备16018877号-3 网站识别号:35020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