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08-35-00-2023-004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机构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厦市监处罚〔2023〕24号
生成日期 2023-07-11
标 题: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内容概述: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3-07-12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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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处罚决定书

文 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法

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

组 织

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主要违法

事 实

行政处罚

的种类

和依据

行政处罚

的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处罚

决定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备 注

1

厦市监处罚〔202324

厦门倍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厦门倍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13502126930442242

 

沈楠琴

当事人在生产的牡蛎杞草压片糖果产品中加入西地那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构成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

当事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西地那非,产品货值金额45000元,且当事人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法院判决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六)项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

 

当事人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决定:1.吊销当事人的食品生产许可证。2.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当事人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沈楠琴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日期:202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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