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08-35-00-2023-005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机构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厦市监处罚〔2023〕32号
生成日期 2023-09-06
标 题: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内容概述: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3-09-08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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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处罚决定书

文 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法

自然人姓名

身份证号

主要违法

事 实

行政处罚

的种类

和依据

行政处罚

的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处罚

决定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备 注

1

厦市监处罚 〔202332

吴燕义销售未经定点屠宰且未经检验的生猪产品案

吴燕义

3502111986092****X

当事人于2019年10月至2020年8月期间,采购3039头生猪送至王忠华未经批准设立的生猪屠宰厂进行宰杀,并销售宰杀后未经检验的生猪产品。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十八条的规定,构成销售未经定点屠宰且未经检验的生猪产品的违法行为,认定的货值金额为1259.3616万元,违法所得为27.288万元。

 

 

当事人销售未经定点屠宰且未经检验的生猪产品,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二十九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37.78084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7.288万元,罚没金额合计65.068848万元。

 

 

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罚款代收机构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日期:20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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