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08-35-00-2024-004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机构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厦市监处罚〔2024〕12号
生成日期 2024-05-31
标 题: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内容概述: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4-06-04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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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处罚决定书

文 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法

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

组 织

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主要违法

事 实

行政处罚

的种类

和依据

行政处罚

的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处罚

决定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备 注

1

厦市监处罚〔202412

厦门恒茂榛科技有限公司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厦门恒茂榛科技有限公司杨博尧

 

厦门恒茂榛科技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KT7767

杨博尧

杨博尧利用厦门恒茂榛科技有限公司名义生产、销售含有他达拉非成分的食品,涉案食品货值金额共计61527.6元,其中已销售货值金额共计为5730元。杨博尧因此被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判决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决定吊销厦门恒茂榛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二款之规定,决定对杨博尧处以“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日期:202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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