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2018]2号
时间:2019-09-18 09:19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申请人:厦门XXX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名称剔除行政决定书》(厦思市监除决定【2017XXX号)不服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已于201814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1819日向复议机关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201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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