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电子维保记录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1-12-06 11:52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我市电梯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工作的管理水平,运用信息化技术改革创新电梯安全监管模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 号)、《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厦门经济特区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以下简称《维保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背景及主要内容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梯已成为现代高层建筑和基础设施必不可少的配套设备之一,电梯安全与公共安全息息相关,成为民生关注的焦点。维保是保障电梯安全最直接、最关键的环节。目前,全市在册电梯数量已达53886 台,电梯维保单位117 家,但电梯维保不到位导致电梯故障高发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推行电梯电子维保记录(即“无纸化电梯维保记录”),进一步规范电梯维保行为,提高维保质量,及时有效掌握全市电梯维保情况,提高电梯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对全面提升我市电梯安全运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今年1 月1 日开始,我市全面推行电梯电子维保记录,截至目前,电子维保记录率已超过97%,有效提升了监管能力,也对电梯维保单位自身加强管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受到企业好评。同时,电子维保记录的普及,使公众能通过扫描“智慧电梯码”方便快捷查询电梯维保情况,对实现电梯公众监督、多元共治起到重要的数据支撑作用。但目前我市推进电梯电子维保记录工作缺乏依据,主要通过各级监管部门、检验机构积极宣传引导,推动电梯维保公司广泛应用。因此,亟须制定电梯电子维保记录工作的有关规定,对电梯电子维保记录进行进一步规范。2016 年原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发布了《关于鼓励使用无纸化电梯维保记录的指导意见》(质检特函〔2016〕3 号),鼓励各地使用无纸化电梯维保记录,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维保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改革创新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据此,我处拟定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电子维保记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编制过程中,遵循《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参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 号)》、《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厦门经济特区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推进无纸化电梯维保记录工作的通知》,并充分结合厦门市的实际情况,符合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管理办法》共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制定目的和依据,工作目标,相关名词解释,电子维保记录的内容和格式要求,信息化系统要求,电梯维保单位、使用单位和监管部门的职责,电子维保记录工作考核评价,法律效力,解释权和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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