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进一步实施标准化战略意见的通知》(厦府办规〔2020〕15号),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请项目
1.制定或修订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项目。
2.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的项目。
3.国家级、省(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验收后被确定为国家、省(市)级推广示范的项目。
4.承担ISO、IEC及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员委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工作组(WG)秘书处(召集人)工作的项目,承担福建省、厦门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项目。担任ISO、IEC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主席(或副主席)、注册专家,以及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所在工作单位。
5.被确定为企业标准“领跑者”的企业、企业开展对标达标的标准项目。
二、申请期限
项目完成后五年内均可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其中,标准制修订项目完成时间为标准发布日期,其他项目完成时间为获评、获批、成立或立项时间。
三、申报材料
申请标准化专项资金扶持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厦门市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原件扫描件)。
(三)项目证明材料。其中,标准制修订项目需提供发布公告及标准文本(原件),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需提供国家部委的有效证明(原件);其他项目需要提供获批证明文件(原件)。
四、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有三种:
——现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提交电子档申报材料(厦门市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申请表和申报材料清单表需签字盖章后再扫描成电子档)。邮箱地址:xmbz@vip.163.com。
——邮寄纸质申报材料。
五、办理财政资金拨付手续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明确企业单位办理财政资金拨付手续的通知》精神,今后在办理标准化工作专项资助资金拨付时,企业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收款收据(格式见附件3)。
附件1:厦门市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2:厦门市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清单表.doc
附件3:厦门市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收款收据.doc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43号601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
咨询电话:吴凤珠 2699836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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