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知识产权局郭永明副局长 做客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
时间:2020-09-20 09:12

1128日上午,厦门市知识产权局郭永明副局长做客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修改后的《厦门市专利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政策解读,并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访谈以文字直播、音频实录和现场照片上网等形式进行,郭永明副局长通过在线交流平台接受主持人专访,解读主持人提出的关于我市出台专利奖评奖办法的目的、背景、修改重点等10个方面的内容,现场解答网民提出的有关市专利奖的申报条件、如何填报申报书、评审规定等6个方面的提问和咨询,通过访谈搭建起政府与公众交流最便捷最高效的“直通车”,有效做好专利政策的宣传与解读。

据悉,为深入实施厦门市创新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全市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今年10月份,市政府发布了新修订的《厦门市专利奖评奖办法》,引起了广大科技创新企业、科研院所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高度关注。《办法》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对应国家专利奖评奖政策增设了市外观设计银奖;对应省专利奖评奖政策,将市专利奖“每年评审一次”调整为“每两年评审一次”。注重专利质量,明确特等奖、一等奖必须为发明专利,二等奖减少2项为8项、三等奖减少5项为25项。此外,大幅提高了奖金标准:特等奖50万元、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外观设计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优秀奖3万元。《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全市高价值专利的发展质量,激发科技发明人、设计人技术创新源动力,推进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修改后的《办法》共518条,自20181024日实施。 


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厦门市知识产权局)

20181128日)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邀请到市知识产权局郭永明副局长做客政府网,解读我市专利奖评奖办法修订的相关问题,并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

 

一、主持人:郭副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市政府网站。首先请您介绍一下我市出台专利奖评奖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郭副局长: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专利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在技术领域更能体现发明人、设计人和专利权人的智力创造性,具有 “地域性、时域性和专有性”特征。专利日益受到重视,专利权也得到越来越严格的保护。专利技术转化产生的效益越来越大,专利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2012年,我市正式开始专利奖评选活动,目的就是为了鼓励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建设创新型城市,对促进厦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或者实施单位予以奖励。而专利奖评奖办法的出台是为了正规专利奖评选活动,把好事办好。

 

二、主持人:截止今天,市专利奖评奖办法经过了几次修订?

郭副局长:截止目前,我市共对《厦门市专利奖评奖办法》进行了两次修订,分别为201512月份和今年的10月份。每次修订都是为了贯彻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适应我市专利发展变化,结合政府其他政策综合实施,积极鼓励和调动创新主体的创造活力。

 

三、主持人:您能否简要介绍一下这次修订专利奖评奖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郭副局长:在这里我先说一个简单的数字,截止今年9月份,我市同比去年专利申请量(2397618246)增长31%、专利授权量(1598010298)增长55%,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经营的核心资源日益显现。距离上次修订,已近三年,该办法在鼓励、激发、挖掘发明创造源动力和适应知识产权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已显乏力。今年上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纲要》,及时调整和印发了《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增设了中国专利奖银奖、外观设计银奖,拓宽了专利奖等级,增加了各项目获奖数量;福建省人民政府修订了省专利奖评奖办法的相关条款,将每年评审一次调整为每两年评审一次,充分体现专利转化实施的时间与经营保护策略。为与国家、省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同频共振,契合和促进我市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工作,今年我局对《厦门市专利奖评奖办法》进行了针对性修改。

 

四、主持人:前面我有讲到这次修订的专利奖评奖办法,引起了高度的关注,请问郭副局长,这次修改的重点在哪些方面?

郭副局长:谢谢各位网友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和对专利奖评奖工作的关心关注。这次修改,重点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对应国家专利奖评奖政策,增设“市外观设计银奖”;对应福建省专利奖评奖政策,将我市专利奖“每年评审一次”调整为“每两年评审一次”。

二是注重专利质量,控制奖项数量。新修订的办法,明确每届特等奖不超过1项、一等奖不超过3项,且必须为发明专利。评审时,若专利质量不高,上述两个奖项当年可以空缺或减少数量;二等奖由10项调整为“不超过8项”、三等奖由30项调整为“不超过25项”;外观设计金奖1项可空缺、银奖不超过2项、优秀奖不超过2项。

三是成倍提高奖金标准,提升专利奖吸引力。新修订的办法将特等奖奖金调整为50万元,其他如: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外观设计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优秀奖3万元。均为修改前的2倍。

四是突出专利转化、实施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这一点在厦门市专利奖设置目的、申报条件和评奖标准中均得以体现。

五是引入信用联合激励和惩戒相关内容。为促进厦门地区营商环境建设,今后,专利奖申报与评选,必须审查申报主体及其关联人员违规违法行为,将专利奖评选同信用体系建设和联合惩戒相结合,体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阻”。

 

五、主持人: 请问郭副局长,新修订的办法,与以往相比,对申报作了哪些新的规定?

郭副局长:在申报条件上

一是增加了申报人必须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是如果一件专利参加过两次厦门市专利奖评选未获奖的,不能再次申报市专利奖。

三是同一个申报人申报市专利奖时,同类型专利当年只允许申报一项,不同类型专利申报不能超过两项。

关于申报时间,我在这里作一个说明,厦门市专利奖评选每两年一次,正常情况下我们会在年度上与省专利奖评选交叉,一般在评选当年的4-5月份进行,组织申报。具体时间,我局官网上会及时通知。请大家关注我局网站,根据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网上自主申报。

 

六、主持人: 请问郭副局长,我市对获得国家和省市专利奖项目的申报人有什么新的政策?

郭副局长:中国专利奖作为国家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举措,每年评选一次,并给获奖人予以通报表彰。我市从专项资金中专门拿出部分经费,给予获得中国专利奖的获奖人予以配套资金奖励。新修订的办法明确:对项目实施地在本市辖区内,经市知识产权局推荐或者以其他方式自(推)荐并报市知识产权局备案的申报项目,获得中国专利奖和外观设计奖的,给予申报人配套资金奖励,标准如下:获中国专利金奖的,按厦门市专利奖特等奖给予奖励;获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按厦门市专利奖一等奖给予奖励;获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按厦门市专利奖二等奖给予奖励。获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按厦门市专利奖三等奖给予奖励。

获得省专利奖的,因省里给予了通报表彰和相应的奖励金,根据一事不再奖原则,市里不再给予配套资金奖励。

 

七、主持人:请问同一年度同一申报人申报国家、省、市专利奖,是如何处理的?

郭副局长:在办法的实施细则中,我们明确了同一专利项目同年度申报国家或省专利奖且同时申报市专利奖的,若先获得国家、省专利奖的,视同不具备市专利奖申报条件。

若先获得市专利奖,再获中国专利奖的,均可获得相应的奖励金。

 

八、主持人:请问,申报人如何知悉获奖情况、如何领取奖励金?

郭副局长:申报人通过网上递交申报材料后,市专利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通过网上反馈初审情况,申报人可以根据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补正。初审通过后,申报人将纸质材料寄送或面交到办公室。办公室统一汇总整理材料后,在1-2个月内组织专业组初评。后由市专利奖励委员会根据情况组织专家委员终评,终评结果由我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则报市政府颁发奖励通知。各获奖单位根据通知的获奖等级和奖金额,开具相应票据,寄送到市知识产权局经办人处,由经办人统一办理。

 

九、主持人:听了郭副局长的介绍,确实激动人心。为建设国家“五大发展”创新型示范城市,市政府及各部门都在积极施策,支持和鼓励创新主体的发展,在资源提供、资金援助和政策支撑方面,厦门企业享受了较多的政策福利。那么,能否展望一下:新专利奖办法实施后,给厦门市发展可能带来怎样的影响?

郭副局长:由于我市从更有效地促进创新发展的目的出发,修订了专利奖评奖办法,实施后,将产生“三有利、三促进”的影响:一是有利于激发科技发明和设计人技术创新源动力,促进我市高新产业的发展;二是有利于吸引更多高价值专利来我市实施和转化运用,促进厦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三是有利于我市引进重点领域人才,以人才带动技术,促进厦门实现高质量发展,打造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

 

十、主持人:专利奖评奖过程,也是一把双刃剑。为确保专利奖的评选公平、公正,对申报相关人和办理评奖相关人员在监督管理上请问有哪些举措?

郭副局长:为确保评出高质量高价值专利,体现公平公正,我们局在办法的实施细则里作出具体的明确。

对申报相关人员:一是申报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在市专利奖初审工作截止日前,未完成信用修复工作的,取消参与市专利奖评审资格。

二是下列情形由市知识产权局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予以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剽窃、侵夺他人科学技术成果的。

(二)专利权人明知申报项目所涉专利存在专利权属纠纷。。

(三)申报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的

对办理评奖相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评选纪律、严格评审标准,严禁弄虚作假、滥用职权、输送利益、徇私舞弊;经举报并查实具有弄虚作假、滥用职权、输送利益、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或者因个人原因造成专利奖评奖有失公平、公正、公信的,或者其他导致专利奖励评审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问题一:请问郭副局长,市专利奖大约什么时候申报?什么时候知道结果?

郭副局长:市专利奖评选工作一般在评选当年4-5月份启动申报工作,大约9-10月份会公示结果,具体可关注我局网站,网站上会作进一步明确。

问题二:同一专利能连续申报当年的国家、省、市专利奖吗?

郭副局长:可以,但此项专利若已经先后两次申报过市专利奖,且没有获奖,就不具备再次申报市专利奖资格了。

问题三:下一次市专利奖评选在什么时候?

郭副局长:按照两年一次评选原则,下一次市专利奖评选在20204-5月份。

问题四:作为专利权人如何填报申报书?

郭副局长:根据申报书里要求内容填写,突出专利的技术先进性、转化的效益性和保护的成效性。为确保填报质量,我们可根据创新主体需求举办相关的培训和政策宣讲。

问题五:如何申报专利奖?

郭副局长:通过网上自主申报,目前是通过我局网站上开设的网上申报系统申报。今后在市政府财政产业扶持项目申报系统正式运行后,可通过此系统进行申报。

问题六:能否介绍一下自2012年以来开展厦门市专利奖评选活动情况?

郭副局长:2012年启动并完成6届厦门市专利奖评选工作,共评出249件获奖专利,发放奖励资金1117万元。今年按照新修订的专利奖评奖办法,开展第七届专利奖评选工作,预计评出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25项,外观设计金奖1项,外观设计银奖2项。

主持人:谢谢郭副局长,对评奖办法作了一个深入的解读,让我们感受到市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知识产权经济作为未来经济发展的引擎的高度期盼,也让我们能够更近距离地了解和走进了知识产权事业殿堂。

郭副局长:谢谢主持人,谢谢广大网友。

主持人:非常感谢郭副局长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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