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市监规〔2023〕2号)规定,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专利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的企业法人。企业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投保专利应为我国有效专利,且投保人、专利权人、受益人三者主体需一致。投保的险种为专利执行保险及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详见附件);
(三)专利保险实行一年一投,按年补贴。对在保险期间失效的专利不予以补贴。本年度补贴对象为起保日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8月31日的专利保险。
二、申报材料
(一)厦门市专利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
(二)保险单复印件;
(三)保险费发票和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补贴标准
(一)对获国家、福建省、厦门市专利奖的专利和知识产权示范、优势、试点企业的专利,投保缴交的保费予以全额补贴;
(二)其他专利投保补贴标准为投保专利缴交保费的60%;
(三)同一单位每年获得补贴资金最高3万元。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网上申报方式1:电脑浏览器访问i厦门官网(https://www.ixiamen.org.cn/),使用法人/市民账号登录,进入“i财政”,点击“厦企通”进入系统,在【首页】搜索栏或者【项目申报】菜单,搜索并选择“专利保险补贴”项目填写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附件,提交申报审核。
方式2:直接访问厦企通平台网址(https://zhcz.cz.xm.gov.cn/cyfc),使用i厦门法人/市民账号登录,在【首页】搜索栏或者【项目申报】菜单,搜索并选择“专利保险补贴”项目填写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附件,提交申报审核。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5年8月29日前完成网上提交,我局将组织初审。
网上初审通过后,纸质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逐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并于2025年9月12日前报送至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1211室。邮寄时间以邮戳寄出日期为准(封面请用黑体字注明2025年度专利保险补贴)。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五、办理流程
(一)申报;
(二)审查;
(三)公示;
(四)发文通知核拨补贴资金。
六、有关要求
在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和挪用、截留、侵占或不按规定用途使用等行为的,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财政资金扶持申请,由我局全额收回已经拨付的资金,并按规定上缴市财政。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林祎冰
联系电话:0592-2699069、2699599
附件:厦门市专利保险补贴险种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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