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 2025—2027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19 15:38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5〕28号)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2027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二)申报企业应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在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五年规划、专项行动、重要决策部署中,能够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突出,知识产权工作条件保障有力,对推动创新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按照自愿的原则,填写“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书(附件1)”,通过线上方式提交(申报系统及网址待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并对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评价指标(附件2)”整理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请于2025年9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书和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3352843637@qq.com。市局将组织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电子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企业,请于2025年10月9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附件:1.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书

  2.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评价指标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5年9月19日

  (邮寄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市市场监管局1211室,联系人:王贻林,联系电话:5077982、2699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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