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设立的翔安区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和翔安区商标品牌指导站(两站同设,以下简称“工作站”)因工作需要,拟公开选聘1家第三方服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服务机构基本条件
1.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商标代理机构备案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
2.从事知识产权相关业务五年以上,具有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的注册、运用、维权、保护、指导等能力和经验;
3.具备履行《厦门市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和商标品牌指导站管理办法》(厦市监规〔2025〕1号)规定职责的能力。
允许符合上述条件的2家机构组成联合体作为共同服务方。
(二)对常驻工作站服务团队的要求
1.派驻工作站的常驻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且须保持相对稳定;
2.常驻服务团队负责人应当具备较强的运营管理能力,年龄在55周岁以下;
3.常驻工作人员应当取得大学以上学历、具备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有两年以上知识产权工作经验。至少须有1名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1名经备案的商标代理从业人员。有1名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活动策划组织能力的人员;
4.服从区市场监管局的领导,遵守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制度。
服务机构和常驻工作人员须持续保持前述要求。
二、主要工作职责
除完成《厦门市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和商标品牌指导站管理办法》规定的如下工作职责外,须协助区市场监管局、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开展有关知识产权工作。
(一)知识产权维权工作
1.组织宣传培训。组织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公益研讨、培训;面向创新创业主体、青少年等不同社会群体开展知识产权科普、成效宣传和案例推广等文化宣传工作;推动区域、行业间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2.提供维权援助服务。组织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授权确权程序与法律状态、纠纷处理方式、取证方法等咨询指导服务;组织提供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参考意见;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为重大公共知识产权纠纷、争端组织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为展会、交易会、大型体育赛事、创新创业活动、文化活动等提供驻场等维权援助服务。
3.促进社会共治。完善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建设,强化调解员管理和培训,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工作;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政裁决、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纠纷解决、信用评价等工作;常态化地搜集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和困难,提供政策优化建议。
4.风险预警监测。为公共研发、经贸、投资、技术转移或知识产权转让等活动提供分析预警;组织开展所在区域、优势行业产业的知识产权预警分析和维权指引等工作;开展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防控和维权援助工作,指导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和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等工作。
5.开展知识产权领域相关研究和成果推广,完成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商标品牌指导工作
1.指导商标业务。为经营主体申请国内国际商标注册、续展、变更等提供指导服务,适时组织专家开展咨询,提高注册成功率,确保申请流程顺利;指导经营主体实施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转让等事项,规范商标使用行为,保障商标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提升品牌意识。开展商标品牌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典型案例宣讲,提高经营主体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组织实施商标品牌线上线下培训,举办商标品牌培训等活动,提升经营主体的商标品牌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
3.助力品牌建设。开展商标品牌培育、保护、运用、管理和推广工作;协助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开展地理标志培育、管理及运用、促进工作,引导使用主体统一品牌标识、质量标准、授权许可和溯源机制;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品牌日”等特色活动开展商标品牌宣传推广,协助经营主体开展商标品牌制度建设、荣誉建设和相关项目申报,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4.提供权益保护。为商标权利人提供维权咨询和法律援助,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商标侵权纠纷调解,维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了解掌握本区域、本行业商标品牌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适时发布商标品牌预警提示,帮助经营主体提前防范风险。
5.提供信息服务。收集、整理国内外商标品牌发展的动态信息、政策法规信息、市场数据等,建立商标品牌信息库,为经营主体和政府部门提供信息支持;对辖区内的商标注册、使用、维权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商标品牌发展状况和趋势,为政府部门制定政策、经营主体决策提供参考依据;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渠道,及时发布商标品牌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信息,为经营主体提供信息服务。
三、服务期限及费用
1.首期合同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双方均同意继续合作的,可以顺延逐年续签。
每年度的市市场监管局绩效考评结果应当为“优秀”等级。如考评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再续签合同。
连续二年在六个区级站中排名后二名的,不再续签合同。
2.服务费用按照不低于年度考评资助经费的96%一次性给付。
四、提交资料要求
请竞聘机构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翔安区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和商标品牌指导站选聘第三方服务机构报名表》;
2.机构简介及与竞聘工作相关的优势介绍、常驻团队组成、常驻团队负责人介绍、工作思路等;
3.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相关资质复印件;
4.拟派驻工作站的常驻人员资料:工作履历及相关学历、资格证等。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资料内容存在缺失,又无法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补充或做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放弃。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参与竞聘的机构者,请于2026年1月16日17:00前,将申报资料现场提交至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翔安区五星南路3号三楼310,联系电话:0592—7889288),逾期不再接受。
(二)审核与面谈
选聘方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对通过资料审核的机构集中组织面谈(面谈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聘用
在面谈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资格条件、企业信誉、运营能力、拟常驻团队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拟聘企业,签订服务合同。
附:《翔安区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和商标品牌指导站选聘第三方服务机构报名表》
厦门市翔安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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