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纠纷案件(闽厦知法裁字〔2024〕43号)信息公开表
时间:2024-11-18 16:53
序号 |
行政裁决文号 |
请求人信息 |
被请求人信息 |
案件名称 |
行政裁决决定及依据 |
作出行政裁决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闽厦知法裁字〔2024〕43号 |
请求人:王荣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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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请求人:厦门荣酷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6094356875N 法定代表人:廖剑明 |
“洞洞鞋(3303) ”(专利号:ZL202330832836.8)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 被请求人于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停止许诺销售和销售侵害请求人专利号为:ZL202330832836.8、名称为“洞洞鞋(3303)”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 |
行政裁决机关名称: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日期:2024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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