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纠纷案件(闽厦知法裁字〔2025〕1号)信息公开表
时间:2025-02-21 10:43

序号

行政裁决文号

请求人信息

被请求人信息

案件名称

行政裁决决定及依据

作出行政裁决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闽厦知法裁字〔20251

请求人:上海小蜜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6371211XG

法定代表人:朱向兵

被请求人:厦门诗柏韵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8T6UAP0G

法定代表人:傅丽梅

 

润唇棒

(专利号:ZL201630505429.6)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本局作出行政裁决如下:

 1、被请求人于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停止侵害请求人“润唇棒”(专利号:ZL201630505429.6)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

 

行政裁决机关名称: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日期:202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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