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配套调整专利预审申请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5-12-24 11:25
各有关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局令第84号)已于2025年11月10日发布,为保障进入快速审查通道后的案件符合审查要求,需配套调整相关专利预审申请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向本中心提交的案件均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关于发布修订版专利申请请求类表格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完整填写所有发明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国籍(或地区)及身份证件号码。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对请求书中填写的申请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进行核实。
二、《专利代理委托书》应使用《关于发布修订版专利申请请求类表格的通知》中发布的最新版表格,并由专利代理师在指定位置签字。
三、对于2026年1月1日前已提交至本中心且尚未结案的专利预审申请,请在后续预审答复阶段补充上述所需内容。
特此通知。
厦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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