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厦门市银善金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5-06-18 10:20

  厦门市银善金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2YD9F610)于2017年07月07日的商事登记过程中,提交冒用黎以强身份证的虚假材料。依利害关系人(举报人)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该公司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行为作出撤销决定:

  撤销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07月07日作出的准予厦门市银善金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行政许可【《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厦海)登记内设字[2017]第2052017070520019号】。

  上述企业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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