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厦门市晖朝芬广告有限公司行政确认的公告
时间:2025-09-09 15:59

  厦门市晖朝芬广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YE92X52)于2017年07月19日的设立登记过程中,采取冒用罗朝晖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等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商事登记。以上事实,有申请表、承诺书、询问通知书等证据材料予以证实。

  鉴于厦门市晖朝芬广告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05月13日被我局依法撤销设立登记,故我局不再重复撤销,决定对罗朝晖身份信息于2017年07月19日被冒用设立登记为厦门市晖朝芬广告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经理、企业联络人的事实予以确认。

  上述企业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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