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40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准予核发、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传真):0592-6800677
通信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361026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9月22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经营范围 |
证号 |
发证日期 |
1 |
厦门垵康堂医药有限公司 |
厦门市海沧区新垵村东片267-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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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卫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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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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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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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非处方药(以上需冷藏冷冻药品除外),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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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CA592d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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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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