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里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3-10-23 16:14
为进一步落实我区农贸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助力我区打造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中心城区目标,我局对《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里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厦湖府〔2022〕77号)中的考评办法进一步修订,科学划分等级,细化考评标准,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若有修改意见建议,请在原文修改并用红字标注,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通过邮件发送至hlqgsj@sina.com,逾期视为无意见。
感谢支持!
附件:《湖里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征求意见稿)
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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