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局拟对在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以自有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且已还清贷款的企业,对不高于基准利率30%部分的利息进行补贴,贴息比例为50%,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拟对在上述期间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已实际放款且已还清贷款(还清贷款日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企业,进行担保费、保险费、评估费补贴。
现将拟发放对象及补贴明细(见附件2、3)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具名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局将予以保密),并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崔城、丰致辉 联系电话:0592-2699599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1212办公室
附件:1.《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2.2022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贴项目
3.2022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费用补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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